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吸附材料4.25万吨、废有机溶剂0.7万吨调整项目竣工调试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)、2017年7月16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修订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的相关规定,建设项目竣工后对该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,公开调试的起止时间,现予以公示。
建设单位: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吸附材料4.25万吨、废有机溶剂0.7万吨调整项目
建设地点: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二路东侧
公司名称: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黎卫峰
联系电话:13702856627
邮箱:94790936@qq.com